1, 废旧汽车报废资质如何办理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2、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4、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5、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第十一条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得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第十二条 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经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事回收拆解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规定的条件。
2,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报废车拆解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报废汽车回收许可证。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3, 如何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审批手续?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申请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2.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5.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名词解释
报废
报废,读音为bào fèi,汉语词语,意思是零件、机器等因不能继续使用或不合格而作废。
回收
回收(huí shōu),词语,指从废物中分离出来的有用物质经过物理或机械加工成为再利用的制品。
汽车
我国国家最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中对汽车有如下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 2018年7月1日起,中国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