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屠宰与分割设计规范 猪屠宰加工胴体分割宰有何要求?
2020-06-03 02:18:45
来源:朵拉利品网
1, 猪屠宰加工胴体分割宰有何要求?
相 关 说 明办理程序 1、事项咨询。申请设立畜禽屠宰厂(场)应到当地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务大厅,对畜禽屠宰许可程序、法定条件和标准以及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等进行咨询。2、事项告知。各市(州)、县(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有关《畜禽屠宰许可证》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报告书》等进行公示。对申请人的咨询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并一次性提供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报告书》3、事项办理。申请人根据法定许可条件和标准要求,建设畜禽屠宰厂(场),并办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证》、《屠宰技术人员证》以及建设(规划)、牧业、卫生、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证件4、许可申请。申请人于畜禽屠宰厂(场)建设完工后,按照规定内容填写《畜禽屠宰许可证申请报告书》,向所在地市(州)、县(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设立条件的材料。5、审查与决定。各市(州)、县(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或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许可申请,并进行实地踏查验收。对于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发放《畜禽屠宰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和标准的,告知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所需材料 1、填写真实、完整的《畜禽屠宰厂申请报告书》;2、《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证》复印件;3、《畜禽屠宰技术人员证》复印件;3、环保、建设(规划)、牧业、卫生等部门的证件复印件。执行标准 1、生猪屠宰厂(场)符合《省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法定许可条件和标准要求。2、生猪以外屠宰厂(场)符合《省条例》和《吉林省牛驴羊犬屠宰厂设置规定》、《吉林省禽屠宰厂设置规定》的要求。填表要求 1、申请审批表应使用黑色或兰色钢笔正楷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2、申请表及所附材料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市(州)、县(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省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你需要填写的是申请书吧申请书应该很好填啊 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问给你证的人了
2, 猪屠宰分割兽医卫生检验有哪些要求?
第七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应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一)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设有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其建筑和布局,应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规定。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输工具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三)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技术人员。屠宰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四)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必须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五)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屠宰工艺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的检验设备,备有适用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达到排放的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等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要求。(六)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六)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配备符合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七)依照《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7月16日商务部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第八条 申请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就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书面征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不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不得予以批准。
名词解释
生猪
生猪,即生活着的猪,对未宰杀的除种猪以外的家猪的统称。猪,杂食类动物。猪一般多指家畜。猪是十二生肖之末,也称之为亥。哺乳动物,身体肥壮,四肢短小,鼻子口吻较长。 生猪肉可食用,皮可制革,体肥肢短,性温驯,适应力强,易饲养,繁殖快,有黑、白、酱红或黑白花等色。猪出生后5-12个月可以配种,妊娠期约为4个月。猪的平均寿命为20年。
定点
定点的解释是指事物的局限性状态,定位,规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