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一词,是90年代以后在我国广为流行的营销术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跟大量的其他营销学术语直接从西方翻译过来不同,名牌在英文中没有直接对应的单词,意思比较接近的词是“establishedbrand”,意思是“已建立的品牌”或“成熟品牌”。
驰名商标(well-knownmarks),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而且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截至2013年年底,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即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中国同14国接壤,与8国海上相邻。省级行政区划为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首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