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徙木为信 的故事是什么?
一、故事原文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二、译文秦孝公已经任命了卫鞅,卫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卫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卫鞅)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三、出处《史记》一、创作背景司马迁在元封三年(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二、作品赏析史记独特的叙事艺术,非常注重对事件因果关系的更深层次的探究,综合前代的各种史书,成一家之言,纵向以十二本纪和十表为代表,叙写了西汉中期以前的各个历史时代,横向以八书、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为代表,统摄各个阶层、各个民族、各个领域和行业,形成纵横交错的舒适结构。另外,《史记》的章法、句式、用词都有很多独到之处,别出心裁,不循常规,以其新异和多变而产生独特的效果。三、作者简介司马迁(前145年—?),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 。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徙木立信
2, 徙木为信故事简介,,,越少越好
1、典故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当时也把铜被叫做金,一金代表一斤铜,当时铜的价值很高),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2、释义拼音:xǐ mù wéi xìn释义:徙:迁移;信:信用。指说到做到,言而有信。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有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3, 徙木为信是什么意思
徙木为信令①既具②,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③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④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⑤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⑥下令,令行于民。译文: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斤黄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斤黄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注释:①令:颁布法令②具:完备。③乃:旋即,不久 。④徙:将物体搬离原地。⑤辄(zhé):就。⑥卒:终于。
名词解释
卫鞅
商鞅(又称卫鞅、公孙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另一说法为濮阳市濮阳县)人,卫国国君后裔,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一跃成为当时强国。他在秦国实施严刑峻法,重农抑商,还改革户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等。他还领兵收复了河西。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后,商鞅被公子虔指为谋反而战败死于彤地,其尸身被处以车裂后示众。
史记
《史记》,早称《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历时14年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全书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十
《五十》是南宋诗人陆游写的一首五言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