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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提长刀砍杀妻子 男子当街砍杀妻子是怎么回事?
2020-05-17 20:24:16 来源:朵拉利品网

1, 男子当街砍杀妻子是怎么回事?



一桩血案,打破了南京江宁禄口街道的宁静。6月6日上午,一名男子手持斧头,当街追砍自己的妻子,致其当场身亡。事发后,男子没有逃跑,直接被警方带走。据了解,当天两人约好到江宁法院禄口法庭,参加离婚诉讼开庭。但在开庭前,男子在马路上用事先准备好的斧头砍杀妻子。目前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6月6日上午8时许,女子被斧头砍倒后,趴在禄口茅亭路上,地面上有大摊血迹。女子穿着长衣长裤,背着包,周围有不少群众围观。在女子的背上,放着一把长柄的斧头。
上午10点左右,女子尸体被警方运走,现场警戒线撤除,一些围观者议论: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记者从两名目击者处获悉一些当时的情形,据附近一家小店的老板称,他看到了全过程,是一名男子追这个女的,当时是从江宁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北面的禄口法庭方向过来,追了一二十米,追到两人只相距一米左右时,男的挥起手中的斧头,朝着女子的后脑就是一下子。
女子随即倒地不动。“我看到那个女的没有再挣扎,更没有说话。那个男的跑上去,对着女的后面又砍了3下。”小店老板说,当时街上比较冷清,行人较少。
小店老板称,砍人男子看起来40多岁,中等身材。砍人后,男子打算往北边法庭方向走,恰好一辆派出所巡逻车开过来。男子又折回头,俯身看了看地上的女子,似乎是确认对方有没有死亡。随后,他把斧头丢到女的身上,就直接向巡逻车上的人举着手走了过去,并当场承认事情是他干的。
路边另外一家经营户的女老板也说,她看到女子被砍过之后,就倒在地上不动了,估计当时就不行了。“那把斧头是新的。”
现代快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这两人是夫妻关系。据目击者称,他们操外地口音。两人已经起诉离婚,6日上午是法庭第一次开庭,现代快报记者联系禄口法庭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法庭开门时间为9点,事发时两人还没有进入法庭。
种种迹象显示,很可能是双方约定了时间在法庭碰面,不料发生血腥的一幕。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被警方带走之前,男子现场就讲述了作案动机。据目击者介绍,当时男子口气很硬,表示就是要杀死妻子,“她把钱搞光了,不管孩子。”
此外,记者多方了解到,男子是江苏泗洪人,可能暂住在禄口一带。此前男子在国外打工。至于他究竟是何原因要当街追砍妻子,目前江宁警方正在调查。
6月6日晚上8点50分左右,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发布警方通报。
通报说,6月6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男,42岁,江苏泗洪县归仁镇人)在江宁区禄口集镇茅亭路等待其妻办理离婚官司,发现其妻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斧头,追砍妻子陈某某(38岁,江苏泗洪县人),致其当场死亡。嫌疑人被江宁公安分局禄口派出所巡逻警力当场抓获。目前江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 广西一名女子遭男子持长刀追砍现在什么情况?



丈夫怀疑妻子在外行为不端,不管是不是真的,这只是一个道德问题,同时也是两个人的感情问题(或说婚姻问题),可以通过很多种途径解决。
因此而用菜刀将妻子砍死(就算妻子真的行为不轨),犯下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是有区别的,如果不是拿菜刀,而是拿棍子,就有可能是过失杀人,比如说想打她一顿,没想打死了。但拿菜刀的话,就很难说明是过失了,因为菜刀也算是凶器,是可以杀死人的。
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是怀疑,没有杀人,不犯罪。无罪。
杀人了,不管有没有行为不轨,都是杀人罪。

名词解释


禄口

禄口街道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距离南京主城南郊28公里处,面积65.5平方公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坐落于此,是南京都市圈城镇发展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被誉为江苏省的“空港第一镇”。 禄口街道东依秦淮河,三面环抱禄口国际机场,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宁高路穿境而过。境内水路、公路四通八达,现代化的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是一块生态环境优美、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的投资兴业宝地。

斧头

斧头,一种金属砍削工具,主要用于伐木;另为一种兵器,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