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锁加盟店的经营模式
一、加盟店1、加盟店模式:2、加盟店优点:各加盟店的灵活性、主动性和自主性较强。市场比较稳定,有自主品牌,总部的广告宣传力度较大。比较容易管理,进货、装修等比较统一。3、加盟店缺点:各加盟店容易各自为阵,缺乏团队合作精神,不便于统一管理、统一运营。二、直营店1、直营店模式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门店的经营形态。2、直营店优点: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 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3、直营店缺点:各成员店自主权小, 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
2, 如何正确运用连锁加盟模式走向成功求答案
特许连锁的本意是“长线”,国际知名品牌的连锁发展加盟是非常严格的,这就是所谓的“锁”。但是,国内异军突起的特许连锁很大一部份都是连而不锁,疯狂地连,其实这不叫连锁,而是一种做短线的投机。加大品牌优势+降低产品成本+降低运营成本;特许连锁八统一①经营理念:与企业一起快速成长,分享品牌优势。②品牌形象:提高形象统一,达到广告效果统一,视觉统一。③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流程,标准化管理。④服务模式:服务标准化的推广,用严格管理来保证服务标准的正确实施,⑤品牌与广告促销:整合资源同一建设品牌,统一指导分区促销。⑥统一配送:产品统一化中求个性化⑦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价格1.理念和市场运作能力是真正制约特许连锁发展的瓶颈。没有经验的成为加盟的主流。他们是夫妻、是初创业者,所以连锁总部与加盟者在理念上是有差距的,比如说品牌建设问题上,加盟者往往期望大力度广告,通过广告来拉动销售,而自己没有市场操作经验,不会根据 当地市场制定变化的策略。没有把营销的“市场细分”思想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进行“市场差异性”的促销活动。没有“市场差异性”满足区域“消费者个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加强市场营销的整合。总部并没有做好为加盟者为合作伙伴,让加盟者能够长期和公司一起走,为他们提高收益。还有很多总部是晃悠一把就 闪。2.于加工、销售这样一种企业初期形态上,没有科学的市场信息系统,没有研发,没有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或管理方法。为是从出口转向内地销售,麻木上特许连锁系统为增加工厂生产量。市场营销面临品牌、产品线不确定性和时间等等问题,解决问题就是看我们对市场 规律和消费者的准确把握,而准确把握的信息来源就很重要。应该说在这一点上,中国特许连锁企业仍是停留在观念传统、做法落后的状态上。3.管理上:由于加盟者自身素质良莠不齐,管理上往往是经验式、习惯式的管理,特别是加盟体系中往往是夫妻店、亲族群者为多,管理模式往往被忽视,或者无法执行。经营理念统一“就是锁思维”。在考察加盟和加盟培训,多向加盟者沟通,在理念上达成默契。在很多特许连锁企 业中已经探索出一套自己的企业文化。“品牌形象统一”就是在CIS标准下统一,共同建设品牌,共同分享品牌的收益。国内特许连锁企业要创造新的核心竞争力需要 解决三大问题:产品开发、品牌工程和管理创新。只有这三项工作做到位,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特许连锁企业的“紧拉式”连而不锁问题,减少拉力,增强“引力”。要完成低成本扩张是管理集约经营,对物流成本、管理成本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管理创新,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引导加盟企业,同时运用信息技术到传统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强化信息沟通。总而言之,连而不锁问题的最好解决途径就是特许连锁企业总部要强化自身建设,用“吸力”而不是“拉力”去巩固提高特许连锁体系,特许连锁企业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将自己的模式完全复制,而是一种资源整合,这种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这种整合是将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整合。从而加速企业的物资流通,保障信息畅通,使企业充满活力。特许连锁业有几个核心:一是要有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二是要具有和准同类产品竞争的盈利模式,第三就是门槛要适中。特许连锁的门槛是特许连锁中学问最深的一个核心,一个特许连锁品牌,加盟费的高低以及加盟数量和密度的大小,和企业战略布局和市场跟进,都直接影响这个特许连锁品 牌的生命力。
3, 连锁加盟到底要怎么做?
弊端很多,我这里说两点:1、便利店连锁的目的是规模化,边际效应最大化。不过在中国几个大城市便利店的经营中,都出现了边际效应逐步为零的状态。其实,规模化的过程中,会出现多个边际效应不升反降的阶段,如果企业熬不过去,就可能失败;2、便利店加盟模式是抄袭日本的,但是在中国并不是很适用。日本的模式更多的是要求长期经营,相信总部,对总部的依赖非常大。中国的便利店加盟,市场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包括经营者也多为短期行为,往往加盟店的生意反而做不过直营店,这个再日本完全是反过来的。中国市场巨大,这个模式应该说是没有饱和的,最多也就是在部分区域饱和了。能克服这些弊端的办法,一是继续扩大规模,跨过边际效应为零的区域;二是等待市场和消费者继续成熟,更用心的经营门店。至于替代模式,世界上还没有看到新的模式出现。
4, 便利店采用连锁加盟的模式有什么弊端
连锁加盟的定义 假定有一个企业开发了一项认为很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该公司想好好促销一番,如果单单是找批发商和零售商,将该项新产品交给他们代销,则往往因为他们的行销网有限,可能达不到其希望的目标,于是这家公司在每个特定地区,分别选择了特约的专卖店来销售其产品:同时赋予这些特约专卖店能够使用其公司商标、店号的权利,提供该产品销售有关的know-how及制造秘方,更进一步的给予各项训练、指标及支援。 由于这家公司既允许其特约专卖店使用公司的店号、商标,又倾囊相授指导其制造、管理、行销,当然相对的可以跟这些特约店要求相对的报偿,如此这般的交易过程,该公司和特约专卖店之间必然要订立个合同,这种合同就叫做连锁加盟合同;而拓展新产品市场的该公司所采用的行销方法,就是连锁加盟系统。 当然这种销售方式也不仅限于新产品,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经过设计后都有可能使用连锁加盟的方式,大如国际级观光旅馆,小如冰淇淋,如今在欧美各国、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都可以看到。 依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的连锁加盟的定义: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另外日本连锁加盟协会(JFA)对连锁加盟下的定义如下: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合同,将自己的店号、商标,以及其他足以象征营业的东西和经营的know-how授予对方 ,使其在同一企业形象下贩卖其商品。而加盟店在获得上述的权利之同时,相对的需付出一定的代价(金额)给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指导及援助下,经营事业的一种存续关系。 上述之定义,我们可以将连锁加盟制度 ,归纳成三点: (1)连锁加盟制度是存在于连锁加盟总公司(Franchiser)、加盟店(Franchisee)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是一种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经由双方协议而订立下的合同,即总公司事先将合同的内容拟妥、印妥,然后将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与众多的加盟希望者,请其同意后签订的一种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记载产品销售或从事经营有关的所有权利之交付,及与此相对的代价,付与之义务履行。 (3)基于权利义务履行的合同签订双方,其基本的权利义务如下: A. 总公司允许加盟店使用其店号、商标等企业标识,同时提供经营及销售等有关的know-how,并加以指导。 B. 加盟者为了经营其事业,而投入交付必要的相对资金,在总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下, 从事其事业的经营。
5, 自己开个连锁加盟店有什么好处
原发布者:xnves36我国连锁超市的经营模式说明一、连锁经营模式是指授权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权者使用,被授权者按合同规定,在授权者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授权者支付相应的费用。二、连锁经营的特点1.整体经营观是连锁企业的第一特性,连锁店的每一个出发点都会从真题出发,全盘考虑,二传统商店的着眼点却只停留在店上。2.企业形象的强调是第二个差一点所在。3.标准化的作业系统则是连锁店制胜的基石。因为标准化的作业系统能降低变数,将不可控因素降到最低。4.促销的积极性则是第四点所在,连锁企业是主动出击,而不是消极等待。三、连锁经营的模式根据连接纽带和连接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连锁经营的模式分为: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由连锁。(一)、直营连锁1、直营连锁又叫正规连锁(Regular Chain简称RC),是处于同一流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并由同一个资本及同一总部集权性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共同经营活动的连锁经营模式。连锁企业的所有门店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门店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如:沃尔玛2、特点2、特点
6, 连锁超市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加盟与直营连锁的区别如下:区别1、产权关系不同。加盟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直营连锁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区别2、法律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区别4、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直营连锁的范围一般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范围则宽广得多,除商业、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外,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直营搜狗百科-连锁加盟
名词解释
加盟
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连锁
连锁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lian suo,是指投资创业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
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