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小货车多少年报废 小货车几年报废
2020-04-28 10:26:08
来源:朵拉利品网
1, 小货车几年报废
有关规定如下: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4年。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以延缓报废,最高不超过5年
2, 蓝牌小货车报废期是多少年?
蓝牌小货车报废期是15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3, 微型载货车几年报废?
报废年限是5年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1.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吧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依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依贰年;2.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依5年; 3.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依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依贰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依5年; 4.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依三年; 5.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依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依5年; 6. 专用校车使用依5年; 7.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贰0年; 8.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依5年;9.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依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三0年;10.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依0年,集装箱半挂车贰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依5年; 11.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依贰年,其他摩托车使用依三年
名词解释
报废
报废,指设备、器物等因不能继续使用或不合格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