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租式厂房的管理制度或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区)企业厂房出租行为的管理,提升区域内厂房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我镇(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长安镇工业园区内存在厂房出租行为的工业企业。二、厂房出租条件厂房已经竣工验收,属合法建筑,符合规划、消防及安全生产等要求。满足生产经营条件,厂房产权明晰,没有经济纠纷。三、项目入驻条件入驻的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入驻项目必须符合高新区和长安镇工业园区产业导向、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要求,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得入驻。入驻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时纳税,遵章守纪。(二)经济指标要求:制造业企业:承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投产后亩均销售达到3000元/平方米。仓储物流企业:承诺运营后亩均税收达到120元/平方米。(三)承租企业其他要求1.必须在本镇(区)内依法办理工商、环保、税务、劳动、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证照齐全、合法经营;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欠薪保证金;3.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功能和用途,不得转手再次出租;4.抓好用水、用电及防火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禁止出现吃、住、生产“三合一”现象。对特种行业的岗位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使用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四、项目入驻程序项目入驻申请:企业租赁厂房入驻前,需填写长安镇(高新区)租赁厂房入驻申请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同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业主房产证及土地证等相关资料报经济发展办审查。入驻申报表的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内容由入驻企业负责解释,厂房业主代为协助解释。 项目审查:由经济发展办牵头,根据拟入驻项目情况会同安监站、招商综合科、人社站、环保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准入联合会审,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送分管工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审核。项目签约入驻: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承租企业才能与厂房业主签订租用协议。承租企业必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关系等登记、变更手续,并办理工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五、日常管理1.长安镇(高新区)成立企业厂房出租管理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主任组长,分管工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金铁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2.租赁入驻企业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做到依法经营,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3.厂房业主须配合经济发展办做好入驻企业的管理工作,入驻企业发生变动,应及时在次月向经济发展办上报变动情况。4.本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未办理入驻手续的租赁企业,在本办法颁布实施后1个月内按照要求补办项目入驻手续。5.对本规定颁布实施后未办理项目入驻手续以及未按时办理补办入驻手续的原入驻企业,将不予出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所需的场地证明,不提供水、电、气、通信、交通、排污等生产要素的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劳动、安全、消防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按有关法规联合执法并依法处理或取缔。对于未按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将厂房对外出租的业主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作协议书》的约定,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六、附则(一)本办法由长安镇(高新区)经发办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试行,暂定试行一年。
2, 厂房租赁后乙方转租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企业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1)房产税,按租金的12%,按年度缴纳;(2)营业税,按租金的5%;(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5)印花税,按租金的0.1%;(6)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7)属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补地价款。二、属行政、事业、团体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1)房产税,按(房产原值*70%)的1.2%,按年度缴纳;(2)营业税,按租金的5%;(3)企业所得税,按(租金-已纳税金-费用)的15%;(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6)印花税,按租金的0.1%。三、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
3, 厂房租赁法律我租了个厂房,从今年8月1日开始计算房租,但是我付完...
“国有土地出租”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主要有招标、拍卖、双方协议三种方式。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者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则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4、土地出租登记属于土地权利设立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它项权利。 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名词解释
租金
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租赁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房屋
房屋,是人建造的以供居住的建筑物,一般有墙壁和屋顶,内部则区隔出房间,但也可不隔间。房屋是家庭的基体,是人类生存的寄托,在屋内可避开外界一切干扰,可抵挡各种天气变化,还可和自己的亲人享受自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