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淇淋加盟店靠谱么 网上冰激凌加盟店是真是的吗
2020-04-19 04:56:05
来源:朵拉利品网
1, 网上冰激凌加盟店是真是的吗
打算做可以参考下我店。奶茶 冰淇淋我做5年了,空间有这方面预算和投资可以参考下目前店里还有 15个 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员,店里还有汉堡、披萨,炸鸡、冰淇淋、奶茶、蛋挞、奥尔良系列、扒鸡、冰点、特调饮料等几大类,提供技术支持和开店指导,全程指导学员开店,提供原材料和设备参考价给学员,教你在当地市场上怎么自己进货或帮忙采购,关键是自己进货,心知肚明,也好控制成本,增加利润。需要Q联系 1 1 7 6 9 3 2 5 7 在学习过程当中我们会把产品的所需要用到的设备,原材料等 ,设备的型号和原料用什么牌子的,价位是多少,全告诉你们在哪里采购,怎么采购等。提供原材料,设备等供货商(联系方式)给你们、你们可以在当地市场采购,当地市场都有都好采购的。这样比较方便划算些、绝对比市场价低 。。提供开店所需要的证件办理流程指导、随时解答学员问题(全程指导学员开店、在开店的每个环节,都让每位学员做到最省、少走弯路主要还是看口味了 哦
2, 开个冰淇淋加盟店到底能收益吗?
这个没有绝对的。任何加盟行业都有骗子和真货。你要学会识别。看到网上有篇很好的文章,你看看啊——一个企业从创立到成功,除了要有客户和市场外,不可忽视的就是要认清创业路上埋伏的陷阱,创业有高风险,一不留神,也许创业者多年积攒的创业资本一夜之间就会化为乌有,创业是有一定风险,所以在创业之初选择项目时要特别谨慎。现在创业陷阱越来越多,提醒各位切不可盲目行事,要事前做好详细的调查以及充分的准备。由于资金、专业知识、市场运作经验等条件先天不足,女性创业者往往通过加盟开店的方式涉足商海,但往往受骗上当甚至血本无归。对于普通创业者来说,选好加盟项目至关重要,要选择符合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理念的行业,较为可靠、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陷阱一:假特许真卖设备很多项目说是特许加盟,实际上却是在卖机器设备。特许人打出免加盟费的幌子,行卖机加盟之实,完成“圈钱”后便逃之夭夭。这种情况通常集中在彩扩、洗衣、咖啡等本来是通过代理销售设备的行业,如果创业者在考察某个加盟项目时,发现同样的机器在市场上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到,且购买机器的费用占了加盟连锁金额的大头甚至是全部的话,你就要提高警惕了。陷阱二:宣传夸大投资回报不少所谓的连锁特许方通过展会、广告等大肆宣传,加盟该项目只需3个月最多半年就能收回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投资,总部将全面负责培训、广告投入和前期数月的经营。被特许人加盟后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原先所说的金额,做了两三年后仍未收回成本。陷阱三:“样板店”原来是加盟托少数不法特许人通过前期对几个加盟店和样板店的包装、造势进行内外勾结,让考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其实这些全都是加盟托,等客户加盟了,特许方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创业者在作出加盟决定前,除了看总店之外,还要自己随意选择几家加盟店了解情况,可以通过几天的观察来看看究竟加盟店是不是能赚钱。陷阱四:合同玩你没商量一些特许人加盟授权时承诺,今后全部收购加盟方的产品,却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当加盟方生产出产品后,授权方往往以产品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也有的特许方用没有资格的主体来签订合同,如以办事处和加盟者签订协议,这样出问题时加盟者经常投诉无门。创业者在选择连锁项目加盟时,合同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不能随随便便就签字,必须将所有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仔细推敲。最常见的创业陷阱之二:网络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移花接木,借用正规企业的名号行骗。其实网络只是交易的一种媒介,通过网络获得商业信息后,必须进行网下的考察。特别是业务量大的单子,高利润的项目往往风险也相对较高,创业者更要小心谨慎,亲自走访是非常必要的,不能仅是坐在家中敲敲键盘。有条件的话,可请投资、法律方面的专家把关。最常见的创业陷阱之三:融资诈骗对创业者来说,除了要对投资公司的背景进行全面调查,还需要保持警惕的心态,特别是对各种付款要求,多问几个为什么,必要时可用法律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名词解释
加盟
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创业者
创业者是指某个人发现某种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某种技术,利用或借用相应的平台或载体,将其发现的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一定的方式,转化、创造成更多的财富、价值,并实现某种追求或目标的过程的人。 创业者一词由法国经济学家Cantillon于1755年首次引入经济学。1800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Say)首次给出了创业者的定义,他将创业者描述为将经济资源从生产率较低的区域转移到生产率较高区域的人,并认为创业者是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代理人。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1934)则认为创业者应为创新者;这样,创业者概念中又加了一条,即具有发现和引入新的更好的能赚钱的产品、服务和过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