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在哪领新能源车补贴?
广州市发改委与财政局联合发布《广州市新能源中小客车车辆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广州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享受中央补贴之外,还有地方给予的车牌竞价补贴以及车辆购置补贴,需要购买单位与个人自行申领。其中申领地方差额补贴的新能源汽车需在今年12月31日完成注册,而补贴拨付将于明年底截止。1、单位与个人需自行申领2013年,广州发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地方财政按照与中央财政2013年补贴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中小客车给予车辆购置补贴。其中,补贴包括按照《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管理办法》中竞价收入资金给予的1万元/辆的车辆购置补贴《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按照2013年中央补贴标准扣除上述1万元后,地方财政需对每辆新能源中小客车给予的车辆购置补贴。《细则》规定,申领广州地方补贴的主体包括是车辆生产单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337626165位,一是在广州市注册或车辆在广州市生产的单位(除此以外的为广州市以外车辆生产单位)二是车辆销售单位,也就是广州市以外车辆生产单位在广州市设立的专门销售单位三是车辆购买单位,采购广州市以外车辆生产单位(未在广州市设立的专门销售单位)的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过,要获得地方补贴,上述三大主体的自行提交申请报告,《细则》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在购买过程中,按照扣除中央补贴后的价格进行购买,并自行申领地方差额补贴。其中,申领地方差额补贴的新能源汽车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补贴的申领及拨付于2016年12月31日截止。而申请车辆购置地方万元补贴,则直接拨付至车辆所有者银行账户。2、车辆3年内外迁退还补贴申请车辆购置地方差额补贴,车主需提供车辆生产单位、产品、公示信息、合同、发票、车辆行驶证等原始凭证和复印件,以及车辆汇总表和明细表等文件,于每年10月将补贴申领资料正式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其中,车辆购买单位为出租车企业,且车辆用途为出租车的,需先将补贴申领资料提交至市交委,经市交委审核后提交市发展改革委。而市发展改革委对补贴申领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据此拨付地方差额补贴资金给申请人。不过,享受地方补贴的车辆所有者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向广州市外转移过户且获得过地方财政补贴的车辆,需退还地方财政补贴。而车辆所有者可将地方财政补贴退至该购置车辆的经销店,由经销店将补贴退还市财政。经销店收到车辆所有者退回的地方财政补贴后,应主动报告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并在收到退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主动退还市财政,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2, 广州车主购买新能源汽车能得到多少补贴?
■ 列入国家目录的才算新能源汽车;■ 补贴金额不递减,小轿车最高可补贴12万;根据《暂行办法》,市财政补贴分为车辆购置补贴及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对于车辆购置补贴,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按照地方与中央补贴1:1,且不递减的原则实施,按2013年国家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6万元,乘用车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消费者购买小轿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而新能源公交车可以获得30万~50万的补贴。同时,为防止对个别低价车型过度补贴的情况,办法对乘用车明确了车价60%的补贴上限。对于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综合参照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补贴标准,提出对于充电设施建设原则上可给予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补贴。■ 补贴可追溯,2013年1月1日以来购买的新能源车都可享受;■ 补贴直接拨给车企或经销商,消费者直接以补贴后的价格购车;参考:OFweek新能源汽车网
名词解释
补贴
补贴(拼音:bǔ tīe),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补贴必须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只要行使政府职能,即属于政府范畴,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级的政府。
车辆
车辆是“车”与车的单位“辆”的总称。所谓车,是指陆地上用轮子转动的交通工具;所谓辆,来源于古代对车的计量方法。那时的车一般是两个车轮,故车一乘即称一两,后来才写作辆。由此可见,车辆的本义是指本身没有动力的车,用马来牵引叫马车,用人来拉或推叫人力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又有了用蒸汽机来牵引的汽车以及利用太阳能的环保汽车
广州市
广州(简称穗),别称羊城、花城,广东省省会,是国际大都市、国际商贸中心、国际综合交通枢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也是南部战区司令部驻地,是粤港澳大湾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核心城市以及一带一路的枢纽城市。广州地处中国南部、广东省中南部,东连博罗县,西邻顺德,北靠清远市区,南接东莞市和中山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著名景点有花城广场、广州塔。秦末期为南越国;东汉末年,广州属于吴国;1954年全国行政区域调整时改为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