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哥德尔不完备定理的理解,求教
在数理逻辑中,哥德尔不完备定理是库尔特·哥德尔于1930年证明并发表的两条定理。简单地说,第一条定理指出:任何一个相容的数学形式化理论中,只要它强到足以蕴涵皮亚诺算术公理,就可以在其中构造在体系中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否证的命题。这条定理是在数学界以外最著名的定理之一,也是误解最多的定理之一。形式逻辑中有一条定理也同样容易被错误表述。有许多命题听起来很像是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但事实上是错误的。稍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对哥德尔定理的误解。把第一条定理的证明过程在体系内部形式化后,哥德尔证明了他的第二条定理。该定理指出:任何相容的形式体系不能用于证明它本身的相容性。
2,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 哥德尔是德国著名数学家,不完备性定理是他在1931年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使数学基础研究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更是现代逻辑史上很重要的一座里程碑.该定理与塔斯基的形式语言的真理论,图灵机和判定问题,被赞誉为现代逻辑科学在哲学方面的三大成果. 哥德尔证明了任何一个形式体系,只要包括了简单的初等数论描述,而且是一致的,它必定包含某些体系内所允许的方法既不能证明也不能正伪的命题. 歌德尔第一不完全定理:设系统S包含有一阶谓词逻辑与初等数论,如果S是一致的,则下文的T与非T在S中均不可证.设下述公式的编码为q, 歌德尔第二不完全定理:如果系统S含有初等数论,当S无矛盾时,它的无矛盾性不可能在S内证明。 (第一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在内的形式系统中,都存在一个命题,它在这个系统中既不能被证明也不能被否定。第二不完备性定理:任意一个包含算术系统的形式系统自身不能证明它本身的无矛盾性。)
名词解释
定理
定理(英语:Theorem)是经过受逻辑限制的证明为真的陈述。一般来说,在数学中,只有重要或有趣的陈述才叫定理。证明定理是数学的中心活动。一个定理陈述一个给定类的所有(全称)元素一种不变的关系,这些元素可以是无穷多,它们在任何时刻都无区别地成立,而没有一个例外。(例如:某些正在加载是正在加载,某些正在加载是正在加载,就不能算是定理)。猜想是相信为真但未被证明的数学叙述,或者叫做命题,当它经过证明后便是定理。猜想是定理的来源,但并非唯一来源。一个从其他定理引伸出来的数学叙述可以不经过成为猜想的过程,成为定理。 如上所述,定理需要某些逻辑框架,继而形成一套公理(公理系统)。同时,一个推理的过程,容许从公理中引出新定理和其他之前发现的定理。 在命题逻辑,所有已证明的叙述都称为定理。
哥德尔
库尔特·哥德尔(Kurt Gödel;1906年4月28日—1978年1月14日),出生于捷克的布尔诺,是位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其最杰出的贡献是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他发表于1931年的论文《〈数学原理〉(指怀德海和罗素所著的书)及有关系统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题》是20世纪在逻辑学和数学基础方面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证明
《证明》是江苏卫视推出的一档真人秀谈话节目,节目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