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疏散指示照明部位要设置在哪里?
(1)应急照明的设置部位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监控(BMS)中央控制室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3)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及汽车库。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2)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分为专业和兼用两种,兼用的如楼梯间灯。(3)应急照明供电要求 采用双电源供电,除正常电源之外,还要设置备用电源,并能够在末级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备电自投。(4)应急灯照度及其他要求1)照度: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2)转换时间: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5s。3)工作时间: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4)电池: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所用电池必须是全封闭免维护的充电电池,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小于4年,或全充、放电次数不小于400次。
2,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有哪些?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对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名词解释
疏散
疏散是将密集的城市人员、物资、工业,分散转移的行动。按时机可分为早期疏散、临时疏散、紧急疏散;按容积可分为人口疏散、工业疏散;按任务可分为城市人口、物资的疏散计划,疏散地区的安置准备。只有平时做好各项准备,战时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人员
(1)[personnel]:通常担任某种职务或从事某种工作的人。(如在一个工厂、办公室或组织机构内)(2)[staff]:担任某种工作或某种职务的人。(3)[worker]:在某个团体中的一个成员(单指个人)。人员近意人士也可,比如:各界人士也代表各种人员。
照明
照明是利用各种光源照亮工作和生活场所或个别物体的措施。利用太阳和天空光的称“天然采光”;利用人工光源的称“人工照明”。照明的首要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可见度和舒适愉快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