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安全生产法 新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2019-06-24 12:04:17
来源:朵拉利品网
1, 新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权利有: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 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义务有: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五十七条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新《安全生产法》由哪一年通过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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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49年(己丑年)10月1日成立,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徽内容包括国旗、天安门、齿轮和麦稻穗,首都北京,省级行政区划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由56个民族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汉族占总人口的91.51%。 新中国成立后,随即开展经济恢复与建设,1953年开始三大改造,到1956年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社会主义探索阶段。文化大革命之后开始改革开放,逐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岛屿岸线1.4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陆地同14国接壤,与6国海上相邻。
2002
2002是由叶伟信Wilson Yip执导,谢霆锋Nicholas Tse、冯德伦Stephen Fung、罗家英Kar-Ying Law、李彩桦RainLi、李灿森Sam Lee等主演的电影。